民情调查”十要十不要"纪律要求
一要拥护中国共产党,不要妄议中央、传播谣言、搞小动作,坚决反对外国敌对势力在我国境内活动;二要遵纪守法,不要做游离于法律法规之外的事;
三要言行一致,不要口是心非,搞两面派,说大话吹大气;
四要作风务实,不要敷衍了事,蜻蜓点水;
五要语言文明,不要口吐脏话,说不上唇齿的话;
六要穿戴整洁,不要纹身和佩戴大金链等饰品;
七要深入细致,不要断章取意,虚构事实;
八要逐级反馈,不要越权,目无组织,严禁涉黑涉恶涉赌涉黄;
九要帮助维稳,不要鼓动上访,扰乱社会秩序;
十要清正廉洁,不准吃拿卡要,收受贿赂。
以上十条,统称为”十要十不要”。希望每个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违者一经发现,轻者取消其民情调查资格,重轻交司法部门严惩。总之,要纯洁队伍,决不允许害群之马玷污民情调查形象。
欢迎社会监督与举报,查实者奖励。
电话:13366996128
200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