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因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内蒙古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正厅级)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
今日,该案详情获官方披露:孟建伟收钱后放任“黄赌毒”,助长黑恶组织坐大。不仅如此,在其庇护下,当地又滋生多把“保护伞”。
内蒙古纪委监委给了孟建伟一个很形象的定位——“伞”上之“伞”。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目前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组已经进入内蒙古等省份,第三轮督导全面启动,举报方式全部公开。
自1977年7月至2015年初,孟建伟的任职地不断变换,从乌海到乌兰察布,再到包头,直至首府呼和浩特,他也在警界工作了近40年。
2017年底,孟建伟到龄退休,但他没有过上颐养天年的日子——去年10月,其被宣布落马;今年5月,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后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批捕。
官方通报显示,孟建伟不仅收礼敛财、作风腐化,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规批准购买民用枪支弹药;并且纵容其妻在管辖地经商、子女收受巨额财物,成为“全家腐”的典型。
孟建伟到底怎么为黑恶势力“站台”?又为何涉及到枪支弹药?6月6日,内蒙古纪委监委公开了部分细节。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按照通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发生在孟建伟于包头任职期间,即2003年至2010年间,当时他是市公安局局长,后升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当时,孟建伟与黑恶势力组织头目——包头某酒店老板郭某某交往甚密,放任其“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尤其是当该酒店与另一家酒店发生纠纷时,他指使对郭某某的酒店从轻查处,郭某某则在孟建伟妻子开的店购买了数十万元的奇石。
此外,当包头市公安局侦破了由澳门人杨某某等人组织的网络赌博案件时,孟建伟利用职权,违规要求检察院对5人不起诉,其余7人由公安局处理,并要求法院将赌资交由公安局处理。
违规干预办案,亲自充当“保护伞”,孟建伟的恶劣影响不仅于此,在他这把“大伞”庇护下,包头又滋生了多把“警伞”。长安街知事注意到,其中包括市公安局副局长杜宝君、昆区治安分局局长夏景魁、青山治安分局局长刘海清,以及市局副局长黄某——
杜宝君明知黑社会性质组织经营的企业赌博、妨害公务等,仍然向有关人员打招呼说情;
夏景魁长期与涉黑犯罪人员交往,直接指挥参与放高利贷、涉毒等活动;
刘海清不提供法医鉴定,导致故意伤害罪嫌疑人未被批捕;
黄某收受组织多人打麻将和赌博“抽头渔利”的无业人员王某50万元后,放纵犯罪;
目前,杜宝君、夏景魁、刘海清等已被查。
除了充当“保护伞”、庇护“保护伞”,孟建伟还是家人违法犯罪的“保护伞”。如前所述,其妻开了一家奇石店,以洗白违纪违法所得,并千方百计敛财。
他们的两个儿子也与涉黑涉恶人员有交往。大儿子为开设赌场的嫌疑人违规办取保候审;二儿子则与社会闲散人员称兄道弟,办事后心安理得地受贿,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而孟建伟的一个问题便是违规批准购买民用枪支、弹药。
像孟建伟这样的“伞上之伞”,纵容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造成的恶劣影响远超一般“保护伞”,对他进行严厉查处,正是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必要之举。
除了孟建伟案,当地纪委监委近期密集公开了内蒙古广播电台原台长赵春涛、包头原副市长路智等人的涉黑涉恶“细节”。而上述行动的一个大背景是,内蒙古于5月31日起接受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组督导,为期一个月。
包括内蒙古在内,北京、陕西、黑龙江、上海、江苏、青海、甘肃等8个省区市,目前已均有中央督导组进驻。至于西藏、宁夏,也将于6月12日前进驻完成。这标志着,第三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专项督导也实现了对各省区市全覆盖。
10个中央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并开通了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