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专职外部董事刘建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建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司机和车辆服务;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礼品礼金,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罔顾职责使命,对违规开展虚假贸易业务,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靠企吃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建高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建高开除党籍处分;由山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建高简历
刘建高,男,汉族,1962年12月生,山西山阴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董事长、总经理,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2021年12月,任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山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