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晋城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崔守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崔守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规超期使用原单位公务用车;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对半坡古村落文物损毁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崔守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崔守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崔守安简历
崔守安,男,汉族,1962年3月生,山西晋城人,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
曾任晋城市泽州县委副书记、县长;晋城市泽州县委书记;晋城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2022年3月,退休。
(山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