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个半月后,国家层面的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构首次发文。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印发,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上下衔接贯通、部门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到2035年,全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口发展战略相匹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今天下午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意见》是国务院未成年人领导小组成立以后制发的首份文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最新制度成果,也是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如何更好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的配套政策。
高晓兵介绍说,《意见》着力细化从6月1日起实施的未成年保护法中有关条款,针对目前工作中的短板,提出了25条操作性措施,明确了家庭监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等六方面重点任务。家庭保护方面,《意见》提出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每年提供不少于一次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学校保护方面,有效防范学生欺凌是重点任务之一。《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作为教育质量评价和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在网络保护方面,《意见》提出推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
《意见》还提出,将制定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指导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及时办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事务;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设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权益督察专员,负责牵头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推动基层一线加强机构和设施的建设,加强人员力量的配备和培训,重点推进县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设施和乡镇(街道)工作站的建设。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亦君 焦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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