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与罪:以莱妮•里芬施塔尔为例
2015-11-25 23:38    来源: 凤凰读书 作者:玛丽•德    点击:

 

 

(《意志的胜利》截图)

本书摘自 大卫·戈德布拉特 李·B·布朗 著 《艺术哲学读本(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1月出版。

 莱妮•里芬施塔尔关于1934年德国纳粹党的纽伦堡集会的纪录片《意志的胜利》(Triumph of the Will )或许是有史以来争议最大的影片。一旦专横起来和提高道德标准,那么这部深受困扰的电影是艺术常碰到的问题的典型。它既美丽又罪恶。我下面将论证正是美丽和罪恶的结合解释了电影何以如此令人困惑……

关于里芬施塔尔艺术的形式特征,人们已经撰写了大量文章。而还没有被普遍赞赏的是这部电影的艺术成就并不仅仅是结构上的或者形式上的。同样重要的是里芬施塔尔对于传统叙事手段的强硬掌控:主题与特征化,象征意义的使用以及观点的处理。她正是使用这些手段来讲述故事——关于新德国的故事。这些手段结合了已经确证的结构化技术,从而创造了让《意志的胜利》如此富有震撼力的希特勒与法西斯主义的愿景。

在这一景象中,忠诚与勇敢、团结、纪律和服从的军事价值与生命的英雄观念以及德国民族神话要素相结合。在里芬施塔尔手中,一年一度的政治集会变成了更有历史意义和象征性的事件。《意志的胜利》以某种瓦哈拉殿堂呈现纳粹世界,“云雾环绕该地,人民围绕着英雄,诸神治理此处”。从影片的视角看来,希特勒是宏大叙事的英雄。他既是领袖也是救世主,像一个新的齐格弗里德来重建衰落的德国,带她重返古典辉煌……

里芬施塔尔将叙事和她电影的主题要素围绕着纳粹党的标语“一个元首,一个民族,一个德国”紧紧编织起来,就如同她编排鹰和纳粹十字的视觉元素一样。如她所言,希特勒的传说——坚定的、个人的和英雄的——就是德国人民的传说。他的意志就是他们的意志。他的威力就是他们的未来。就是这些使得《意志的胜利》成为如此强有力的电影……

《意志的胜利》无疑是部有争议的电影。我的观点是它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结合了美丽与罪恶,是因为它表现了希特勒和新德国的美丽景象,而这在道德上是令人不悦的。但是是否有关于电影那不安本性的更简单、更直接的解释呢?难道不可以把这部电影完全当成纪录片来解释吗?

作为一部纪录片,《意志的胜利》是令人不安的,因为它描绘的事件本身就是令人不安的。作为一部纪录片,《意志的胜利》表达了这些事件的纯粹及时性(sheer immediacy)。我们观看着希特勒演讲、庆典的旗帜,这些突出的事件汇聚在一起,好像它们此刻正在发生一样。我们正在观看的东西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及种族大屠杀,这让及时性的概念令人不寒而栗,就好像我们正注视着这些恐怖的蓓蕾在我们眼前绽放。

但是里芬施塔尔的电影不仅仅是在记录历史事件,故而它远不只是一部纪录片。《意志的胜利》也因为是纳粹的宣传片而饱受争议。1622年确立的“宣传”(propaganda)一词源自有名的天主教会,用来“宣传信仰”。在现代语境里,这一术语带有更多的政治隐含意义。之所以称《意志的胜利》是宣传作品,是说它意在宣传纳粹信念,并且以此动员德国民众。因此,《意志的胜利》整合了“宣传”的古老宗教意涵和现代的政治内涵,将所谓“民族社会主义”表现为一种政治信仰。它的意象、观念和叙事均意在建立这样的信仰教义:希特勒是弥赛亚式的领袖,德国人是一个民族,而第三帝国将永存。

令人惊奇的是,里芬施塔尔和她的支持者都否认《意志的胜利》是宣传作品。因为有个争论——事实上,是更热门的争议——使得我们需要暂停下来处理它。里芬施塔尔和她的支持者声称《意志的胜利》中她的关注点——就如她的其他影片一样——是美学的而不是政治的:即里芬施塔尔对美的狂热而不是对元首的狂热。这一声明是风格化的策略,就像影片开场序列中云的主题、劳动合作序列中面部的有节奏的蒙太奇,以及诸如此类的手段——风格化的策略意味着避免新闻短片报道性质,为的是丰富影片的艺术性,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里芬施塔尔的确沉浸在《意志的胜利》的美中。她1936年关于柏林奥运会的影片、她那些鲁巴(Nuba)的照片以及她全部的艺术财富清楚地说明了视觉之美是她主要的艺术关注点之一。

但是对美和风格化创新的关注被《意志的胜利》这部电影本身削弱了。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电影不单是意在追求风格创新和形式化的美的意象,也意在运用这些手段来创造关于希特勒和纳粹党的独特视觉。

纯粹的美学抗辩也存在于历史记录中。正如里芬施塔尔愿意承认的,她自己乃是希特勒的大粉丝。在1932年2月,她有生以来第一次参加了政治集会,她被希特勒的外表和人群“臣服于这个男人”的现实而“麻痹了”,她“入迷了”,被“深深打动了”。甚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时,里芬施塔尔自己承认,就像很多的纳粹支持者一样,她对希特勒德国计划满腹疑虑,而听闻他自杀的消息则“整晚哭泣”。直到今天,里芬施塔尔也从未让自己远离《意志的胜利》或者她为希特勒制作的任何其他电影的政治内容。尽管经历了多年的放逐和公众争论,她也从未为自己和很多纳粹党成员在艺术上和私下里的关系而表示过——即使是假意表示——悔意。

此外,只有在她彻底获得了这一影片的艺术控制权的前提下(而这也是希特勒显然会同意的),里芬施塔尔才同意拍摄1934年的纽伦堡集会。她提出要求,然后获准,最终又进行剪辑。所以,我们可以猜想里芬施塔尔制作的这部影片——一部围绕着“一个元首,一个民族,一个德国”建构的影片,将希特勒表现为德意志人民的救世主,描绘了纳粹的远大前程——是她选择制作的影片……

无论如何,关于莱妮•里芬施塔尔意图(“她脑袋”里究竟在想什么)的争论远远超越了电影本身。《意志的胜利》是否是宣传品的问题其实是关于这部电影的,而不是关于(历史人物)莱妮•里芬施塔尔的。正如我们所知道的,这一问题的回答无疑是肯定的。

所以结论是,《意志的胜利》是一部纳粹宣传片。而显然是这部分让这部电影如此饱受争议。但是里芬施塔尔既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制作法西斯艺术品的艺术家。在1933—1945年间,大量的宣传电影在德国被生产出来。很多宣传电影都大获成功,比如故事片《一个犹太人的故事》(Jud Süss)。而有些宣传电影因在思想和行动上有损于德国而受到争议,比如恶毒地反闪米特人(anti-Semitic)的“纪录片”《永远的犹太人》(The Eternal Jew,1940)。

《意志的胜利》在以下两个方面有别于上述两类纳粹宣传电影。第一,它制作精良(它作为如此出色的宣传片的事实是使得它备受争议的部分原因)。这部影片远不只是宣传片,同时也是艺术片,是一部充满了创造力的、风格化的影片。它的每一个细节都注重中心视觉和整体效果。这部影片异常美丽,以致我们可以恰当地称其为艺术片,因为它提供了关于德国民众、领袖和帝国的美丽而感性的视觉表述——这些都是通过公认的艺术类型(纪录片)的公认的艺术媒介(电影)而得以呈现的。《意志的胜利》既是出色的宣传片亦是出众的艺术片的事实解释了为什么里芬施塔尔的电影不仅限于历史价值、为什么它在电影艺术而非仅在历史中拥有一席之地……

 

 

 

如果这是正确的话,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我们如何回应这部影片。影片的每一个细节都用来展现令人厌弃的意象希特勒,正如历史证明的,这一意象篡改了希特勒和纳粹主义的真实特质。享受这部影片——只要稍微承认我们为它的壮丽华美所折服或者心旌摇曳——很可能让我们扪心自问:“喜欢这部影片、被它感动的我是什么样的人啊?”难道这样回应一部纳粹电影不是成问题的吗?……

重要的不单单是我喜欢这样一部影片,而是我可能受此诱导并导致恶行(比如支持新纳粹运动),即使不如此较真,这类享受本身可能也是成问题的。这部艺术片中的愉悦(就如同颂扬萨德主义或者恋童癖的艺术片中的愉悦)不仅仅追问一个人可能变成什么样,也涉及一个人现在是谁。这是一个亚里士多德式的关键点。如果美德(部分)存在于享受正确的事情而不是错误的事情,那么当我对这些事情产生愉悦时,我现在的品格又是怎样的呢?……

这些问题仅仅强调了长期存在的美丽与罪恶的一般问题:美学和道德的关切点可能背道而驰。这一问题不仅仅在《意志的胜利》和早先提到的其他例子中出现了,也出现在文学作品中,比如萨德侯爵和T.S.艾略特的文学作品。艺术需求和道德需求间的冲突引发的难题已是众所周知的。那么我们将要如何理解这个冲突呢?

20世纪的大多数时候,对此冲突的标准解决之道提醒我们通过“美学距离”来看待艺术。正如爱德华•布洛(Edward Bullough)在1912年的原创性描述,美学距离让我们能够搁置日常生活的实际问题,包括作品的起源问题、作品的道德效果等,而仅仅关注艺术作品本身。当然,对布洛而言,“作品本身”意味着作品的形式特征,比如它的结构特征和风格特征。悬隔所有的非形式特征至少可以暂时解放我们,并使我们得以“在新的基础上细化经验”,正如我们欣赏海边的美丽大雾而无视其危险。

这一基本策略是简单的:当接近会引发道德争论的艺术作品时,隔绝道德评价角度的美学评论,而仅仅从美学角度评估作品,比如形式方面。这是形式主义者对于美丽和罪恶难题的回答。形式主义把美学和道德当作完全独立的领域来对待。以此为据,我们会说《意志的胜利》在道德层面上是糟糕的,但在美学层面上却是很好的……

然而形式主义者的策略在《意志的胜利》上败北了。它在此不起作用不是因为我们太困扰于道德争论而无法设定一个合适的立场,不是因为当我们假设一个美学距离的立场时忘记了与这一影片相关的历史事实,也不是因为对如《意志的胜利》这样的影片采取美学距离的态度本身就是选取了非道德的立场。不接受美学距离的态度,要求我们真正地忘记历史事实。毕竟,美学距离仅仅是视角的转换,而且是视角的暂时转换。

形式主义者的策略在《意志的胜利》上之所以失败,在于让我们自己远离这部影片道德上令人生厌的要素——它神化希特勒,这个故事讲述了他、纳粹党和德国民众等——也意味着让我们自己远离使得影片成为艺术片的那些特征。如果我们远离了这部影片的那些特征,我们将无法理解其艺术价值,即为什么这部充满了冗长的演讲和无休止的游行的电影恰恰被视为电影杰作,我们也将错失它关于希特勒的美丽视觉呈现,尽管这令人震惊……

如今,形式主义的保卫者可以选择一种更为复杂的美学距离的理解,即这样的理解并不要求我们选择艺术作品的内容。据此观点(我们称之为“高级形式主义”),理解艺术作品包括掌握和欣赏艺术作品形式和内容间的关系,即信息和表述该信息所使用的手段间的关联。艺术成就包括以有效的方式表达特定的信息,故而高级形式主义也的确要求我们关注作品的特定内容。据此精妙观点,我们不能忽略艺术的内容或是其信息。如果我们要欣赏作品本身,那么我们必须关注作品的内容和形式间的关系……

我们还注意到,高级形式主义并不要求放弃美学评价和道德评价的区分。根据高级形式主义,美学评估属于一个领域,而道德评估属于另外一个领域。高级形式主义告诉我们不要判断信息,而要判断其表达。就此而言,我们研究里芬施塔尔纪录片中的纳粹元素的方式与我们研究《神曲》或者《失乐园》中的基督教的方式没有什么不同。我们发现的《意志的胜利》传达的令人生厌的信息(或者迷人的信息)不应该影响我们的美学判断,也不应该影响我们对于这部影片的美学回应。

按照高级形式主义,《意志的胜利》以及诸如此类的艺术片的确不应该引发难题。我们可以远离即搁置作品的道德维度,同时仍然关注其内容,即电影内容以何种方式在其表述工作中成像。

这个更广泛的、更包容的美学距离的理解是否令人满意呢?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甚至动用更为丰富的美学意涵的高级形式主义,也不可能讨论《意志的胜利》的政治意义、对希特勒真真假假的描绘,哪怕是从美学层面出发。当我们沉浸在美学评估中时,这些认知的和道德的难题仍然是我们自己设置的藩篱。高级形式主义并不忽视内容,但它却将其审美化。当我们接受这些建议时,我们对《神曲》中的基督教和《意志的胜利》中的纳粹元素采取的是美学态度……

在这点上有两条路可走。我们可以说艺术多于美学,或是美学多于美和形式。第一个选项让我们保持了在历史上很重要的18世纪的完整无缺的美学观念,这一由高级形式主义引入的美学观念是有效的。这一观念有利于保持美学相对狭窄和定义清晰的边界,它也使得美学评估相对简单了。政治意义、真假、善恶、对错这些问题都不属于美学范畴。采纳这一路径暗示着尽管艺术作品引发了这些争论,但这一艺术范畴早已超越了美学范畴。

第二条路径则拓宽了美学观念的传统边界。这条路径认为我们在美学上回应一部艺术作品不仅仅应当回应它的形式要素或是形式要素和其内容间的关系,也要求我们回应使得作品成其为艺术作品的特征。这些特征包括物质的和形式的。在这条路径下,美学以追寻艺术性的方式被理解,无论是被宽泛地还是狭隘地理解。

我推荐第二种路径。我可以简单阐释一下原因。第一种路径需要与这一美学观念联姻,即保留了18世纪对于美学的全神贯注的美学观念。这是丰富而重要的传统,它聚焦于——也让我们关注——对我们而言不再重要的艺术特征。确实,关于当代艺术发展的显著而值得注意的事实是,美对艺术而言不再是举足轻重的了。将美学的这一观念视为唯一合法的代价就是边缘化了美学——使得美学远离了艺术哲学——并且确实是从我们的艺术体验出发边缘化了美学。

选择更为宽泛的美学观念让我们拥有更具包容性的范畴,这个范畴更适合于在历史和文化中表现艺术究竟是什么,也更适合于所有的价值范围。它将我们人类的关心放回美学的场域中,提供了关于艺术价值的更为完整的观点。

我之所以采用更为丰富的美学观念就是为了使《意志的胜利》这类作品在美学上正确无误,我们需要吸收其愿景,而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处理它引发的道德争论。非形式主义者的美学观念根植于非形式主义者的艺术观念。比如,我们仍然可以区分《意志的胜利》的风格化策略的形式之美和其作为纳粹宣传片的道德地位。这也并不否认艺术和道德从属于不同的领域,但是它却要求我们承认这些领域有重合的部分,而且特定的艺术作品(尤其是宗教性的、政治性的艺术作品)会落入重合区域。

书名:艺术哲学读本(第2版)

著者:大卫·戈德布拉特 李·B·布朗

译者: 牛宏宝

出版时间:2016年1月

定价:115.00元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内容简介

艺术哲学,与艺术自身一样,是一个能够激起质询与考究的深远且迷人的领域。它时而细微,时而宏大,时而曲折,时而简白。《艺术哲学读本》已刊选的文本能够呈现出艺术哲学的范围与细节,使其和艺术自身一样令人激动不已。

《艺术哲学读本》按照艺术门类——绘画、摄影与电影、建筑与三维、音乐、舞蹈、文学、表演刊选了哲学家和艺术家对于艺术和艺术哲学的阐释,旨在抵制把艺术视为单一整体的意图。正如彼得·基维(Peter Kivy)所说:“没有艺术,只有各门艺术。我们不能再像上帝置于一切之上那样凌驾于我们的创作题材之上,给实践赋予崇高的理论,甚至还以对乱糟糟的工坊里所发生的事一无所知为荣。”本书分为绘画、建筑、音乐、文学等部分,旨在让在这些领域的实践者以及热爱各门艺术的读者,能够从中得到帮助,从哲学高度领悟各门艺术。主题的艰深复杂并不妨害艺术哲学是一个包含着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引人入胜的事实。

当然,许多哲学家都认为所有的艺术——无论在形式与功用上有多么相异——总在根本上有共通之处。本书还包括了阐述“所有的艺术”或审美经验的美学文章,它们在最后两部分——古典资源和当代文献。

本书体量庞大,虽不敢妄称权威资源,但作者希望将之视为任何喜爱艺术的人若被困在荒岛上会随身携带的书。

 

作者简介

大卫·戈德布拉特(David Goldblatt),在丹尼森大学教授哲学,写了很多关于艺术的文章,其中有一些是建筑方面的。出版作品涉及各种哲学与艺术理论,即将出版一本关于腹语术与艺术的书。

 

李·B·布朗(Lee B. Brown),在俄亥俄州立大学教授哲学,在哲学多个领域撰写了大量文章,包括流行音乐,尤其是爵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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