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护航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详解《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 王茜)司法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为什么要出台此意见?如何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如何保障各项措施收到实效?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对此做出详细解释。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为何要出台意见?
答:律师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法律援助事业的主体力量,在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定出台意见是全面依法治国、有效发挥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作用的必然要求,是加大法律援助服务群众力度、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的客观需要,对于推进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引导广大律师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理念,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增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为了更好地发挥广大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请问在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意见在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方面,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机构要做好刑事法律援助指派工作,组织律师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工作,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切实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加大民生领域法律援助力度。着眼于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组织律师围绕民生事项,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三是广泛开展咨询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传播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法诉求。四是发挥律师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中的作用。五是推动律师广泛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明确律师承办一定数量法律援助案件,努力使律师通过多种形式普遍公平承担法律援助义务。此外,意见提出要发展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倡导律师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减免收费。
记者:近年来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越来越关注,请问在提高律师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效果如何,要通过服务质量来体现。我们一直高度重视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在这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意见在总结工作实践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