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能动履职主动作为,依法开展司法救助,让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温情。2019年以来,我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55件63人,发放救助金107万余元,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宣传工作持续推进,让“检察暖阳”及时传播。我院树立“主动告知、应救必救”理念,在日常办案、普法下乡过程中以《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形式即时向群众开展宣传,提升群众对司法救助制度的知晓度。与此同时,开展“普法进广场、进社区、进农村”,设置咨询点,向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利用“知识讲解图、流程分解图、多元工作图”,让群众对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范围、标准、流程等一目了然。
二是协作机制持续完善,让“精准救助”落到实处。由“单打”变“联动”,形成线索发现合力。我院在各业务部门与控申部门之间建立联动机制,发现需要救助的对象便及时进行沟通、移交材料、分析研判。截至日前,其他业务部门已向控申部门主动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17条。由“被动”变“主动”,深入走访全覆盖。我院将由当事人申请的被动救助转变为检察机关主动救助,积极走访刑事案件中未得到有效经济赔偿的刑事被害人家庭,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做到“一个不能少”。由“单一”变“综合”,确保救助实效。我院构建了以经济救助为核心,以法律援助、民政救助、社会资助、心理关注相结合,定期回访核实司法救助效果的综合性救助机制。根据具体案情,我院积极联系民政、扶贫、社区、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帮助被救助对象解决入学、就业、低保等问题,切实解决其基本困难,使被救助对象真切感受到司法救助的温度。
三是系统观念持续提升,让“服务大局”立在基层。我院注重司法救助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更好地服务精准脱贫。积极沟通政府主管部门,把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底数,建立通报机制及台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遭受犯罪侵害的,迅速启动救助程序,及时予以救助,并向政府主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建议给予持续关注。针对司法救助金预算有限的现状,对于一些已经得到相当程度赔偿,或家庭条件较好没有严重影响生活,或者已得到其他方面救助又来申请司法救助且不符合条件的,我们耐心进行释法说理,有效解开群众心结。
公益诉讼促城区污水整治
夏兴宇 葛二磊
污水治理后,城区重现水清草绿美景。
“原阳县城区内东关排、西关排沿线生活污水未经处理便直排,造成河流污染。”“部分城区河段发现生活残余垃圾。”……2021年11月,原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相继收到多个河流污染公益诉讼线索。
“城区污水处理事关民生实事,长期污染必将危害周边居民身体健康。”该院检察官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即组成检察官办案组,深入实地勘察取证、走访周边居民,并委托县环境监测站对县万象路西关排桥段等7处区域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发现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均超出地表水III类水标准,已对河流造成污染,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该院展开立案调查,发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在治理城市污水、污水管网建设管理、河道日常管理养护及生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方面存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同年11月22日,该院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采取有效措施对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造成的水污染进行全面整治;对辖区内污水处理口未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严禁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检察建议发出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职责,查处封堵污染口,加强河段日常巡查监管,定期清理河道内垃圾,投入资金加强城市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一系列综合整治后,河道及周边的人居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但今年,该院在对东关排、西关排水污染问题开展“回头看”时,发现西关排水体依然乌黑黏稠、臭气逼人。
针对西关排污水反复的问题,该院多次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研究如何彻底整治黑臭水体问题。该局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加快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建设,打造县西关排河水系城市综合提升项目,彻底整治西关排水系周边环境。为促进诉源治理,经县委县政府决定,对整个西关排城区段进行治理改造,拟建设景观绿化工程、道路广场工程及配套服务设施。
日前,河道垃圾已经清挖完毕,污水处理厂正在稳步有序建设中,河岸景观绿化及配套服务设施正在施工。“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以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这是我们的职责使命。”该院检察长侯晓熠表示。
凝聚公益保护最大合力
夏兴宇 葛二磊
检察长参加听证会。
近日,河南省原阳县检察院就县公安交通警察管理大队对辖区内简易红绿灯疏于管理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该案系县城城区及外环等道路重要十字路口设置简易交通信号灯失灵导致交通事故多发,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证据及法律适用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行政机关职责的基础上,围绕案件焦点分别对承办人和行政机关代表提问。行政机关代表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整改简易红绿灯失灵造成的安全隐患。
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公共交通安全,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次听证也让我们对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参加听证的听证员深有感触地说。据悉,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凝聚公益保护最大合力,以“我管”促“都管”,共同保障辖区人民生命安全。
“未”爱而生 助力成长
筑牢幼苗安全屏障
夏兴宇 郭晴
“遭受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办?”“学生可以使用哪些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就读于原阳县东街学校的小张,最近参加了一堂关于校园欺凌的法治课。扮演“施暴者”的他,和扮演“旁观者”“保护者”“受害者”的同学们一起现身说法。在情景剧中,大家掌握了远离校园暴力的“巧计妙招”。课堂上,法治副校长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为不同年龄段的同学量身定制法治课,让大家学得通、弄得懂、用得到。
今年以来,原阳县检察院的法治副校长们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防止校园欺凌、网络侵害以及性侵等违法犯罪行为筑起安全屏障。在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之外,法治副校长们还立足检察职能,助力完善校园安全防控机制,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夏兴宇 郭晴
因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较弱,宾馆等隐蔽场所成为未成年人被性侵的多发地。如何避免宾馆、酒店等场所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秘之地”?近日,原阳县检察院联合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多个宾馆开展专项检查,详细询问相关从业者是否如实登记未成年人信息、进行入住询问等,是否知悉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应落实的要求等情况,并现场查阅了未成年人入住台账。
该院针对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举措的经营者提出整改意见。“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强制报告制度充分彰显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我们有义务狠抓强制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让未成年人保护网更坚固。”该院检察官娄丽娟说。
全力守护“少年的你”
夏兴宇 郭晴
2021年9月,原阳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受理审查批捕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时,发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通过社会调查发现,该涉罪未成年人刚升入高三,平时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等情况。此次犯罪是其与同行的其他人(已判刑)在KTV唱歌时与人发生争执,后引发打架斗殴,案发后该涉罪未成年人主动认罪悔过。
本着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原阳县检察院依法对该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最大程度促其悔过自新、重返社会。
“放下心理包袱,努力学习,我们会等你考完试再处理案件,也会依法综合考量给予你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检察官的一席话给孩子吃下定心丸。今年4月,该涉罪未成年人通过高职单招考试,考上一所专科院校。该院也于近日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