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12月14日电(记者黄兴)记者14日从重庆市经信委获悉,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旨在最大限度帮助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加快走出生产经营困境,助力经济回稳向上。
重庆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负责人介绍说,当前“融资难”是困扰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最大的“拦路虎”。为此,上述举措重点聚焦纾解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当前面临的贷款偿还、资金周转、房租缴纳等问题。
具体来看,重庆倡导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再下浮10%以上;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发放信用贷款力度;阶段性减免中小企业使用政府转贷资金产生的资金占用费;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面、降费。
重庆还明确,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依法准予延期申报;对2022年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律减免6个月租金;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2023年第一季度前继续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
此外,重庆还要求深入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集中化解存量拖欠,严防新增拖欠;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验收导致款项不能支付的,鼓励开展线上验收,保障款项及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