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查,市场监管总局初步认定18家煤炭企业涉嫌哄抬煤炭价格,3家交易中心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从违法形式看,哄抬价格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3种:大幅提高销售价格哄抬价格,煤炭生产企业在成本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案例显示,有企业哄抬价格的最高涨幅达300%;增加交易环节,层层加价哄抬价格,煤炭生产企业将煤炭销售给关联贸易公司,通过关联贸易公司加价销售,推高价格;以化工煤名义高价销售动力煤,企业以“化工煤”名义签署确认函,但实际销售动力煤,通过规避长协限价方式推高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主要表现形式是,个别煤炭交易中心自立项目、自定收费标准,增加煤炭交易成本。
此次调查工作突出3个重点:突出重点问题,针对前期摸排的涉嫌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问题线索开展重点调查;突出重点环节,牢牢扭住煤炭生产企业“坑口价”这个关键;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3个电煤主产区的煤炭企业开展调查。
据介绍,市场监管局将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开展煤炭价格专项调查,更好地发挥监管执法的社会效应,全力以赴做好迎峰度夏能源保供稳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