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的秦王朝在北河与岭南两个方向的经营,进一步提升了其统一的历史意义。《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据司马贞《索隐》和张守节《正义》,这是一次大规模用兵“南方”“岭南”,并且正式设置了地方郡县行政管理机构的政治成功。然而据《史记》卷七三《白起王翦列传》记载,“虏荆王负刍,竟平荆地为郡县。因南征百越之君。而王翦子王贲,与李信破定燕、齐地。秦始皇二十六年,尽并天下”。可知秦军灭楚之后立即“南征百越”,其事在“破定燕、齐地”及“秦始皇二十六年,尽并天下”之前。可见进军岭南,远征百越,是秦统一的战略主题之一。关于秦统一的规模,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已自称疆土“南至北向户”,琅邪刻石有“皇帝之土”“南尽北户”文字(《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可以作为旁证。而《史记》卷一一三《南越列传》说,北方移民“与越杂处十三岁”,起初“徙民”年代绝不会晚至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汉王朝行政发展的这一方向,称作“南边”(《史记》卷一七《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秦始皇设置“南海”等三郡,使长期活跃于黄河长江流域的政治实体的文化影响第一次正式跨越南岭,对珠江流域实现了行政控制。这一举措扩展了秦统一的历史作用,也使中原王朝控制的海岸线向南大大延伸(王子今:《论秦始皇南海置郡》,《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而汉武帝再一次平定南越,为南洋通道的正式开辟奠定了基础,对于世界历史的影响更为深远。
南越国在秦汉之际及西汉初年的存在,既体现了岭南越文化与中原文化的融合,又保持了若干文化个性。南越遗存的考古发现,丰富了我们对相关历史文化现象的认识。而广州南越国宫署遗址出土的“南越木简”,则提供了比较集中的文字资料,有益于充实和更新我们对秦汉“南边”“南海”历史文化风貌的知识。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南越王博物院编著《南越木简》(文物出版社2022年12月版)的面世,对于关心秦汉历史、岭南区域文化以及南海研究的广大学人都是好消息。
从南越木简文书看,南越地方政权的机构设定、官吏职任、身份称谓、行政用语,多与中央王朝一致。如通过简文所见“居室”(简024,简089,简095)、“中官”(简073,简075)、“泰官”(简099)、“内户”(简53)、“御府”(简63)等设置;“陛下”(简113)、“泰子”(简017)、“公主”(简091)、“舍人”(简091,简96,简101)、“特将”(简081)、“常使”(简91)、“县卒”(简153)、“邑人”(简015)、“大奴”(简105)等称谓;以及“从军”(简015)、“践更”(简042)、“去亡”(简44)、“出入”(简99)等军政事由,可以得知南越国的政治运行,似沿循与大一统政权基本一致的轨道。而“畤”(简108)字的使用,或许体现出较多继承秦制的特点。当然,如“永巷令”称“景巷令”(简111),则体现了南越文化自有的特点。还有其他中原王朝未见之机构官职设置,应是南越国独有。如“(见图1)官”(简61)、“游卫”(081)、“蕃池”(简26),以及整理者认定的“大鸡官”(简004)等。
图1
南越木简出现了“归南海”的文字(简67)。其中“南海”可能指南海郡,也可能指后来通称“南海”的辽阔海域。《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记述南洋航道的开通,说“自日南障塞、徐闻、合浦船行可五月,有都元国;又船行可四月,有邑卢没国;又船行可二十余日,有谌离国;步行可十余日,有夫甘都卢国。自夫甘都卢国船行可二月余,有黄支国,……黄支之南,有已程不国,汉之译使自此还矣”。航线已经比较明确。关于“已程不国”所在,许多学者以为即南印度及斯里兰卡一带。斯里兰卡曾出土“半两”钱,可以作为秦至汉初与中国实现经济文化联系的文物实证。这正是南越国在“南海”方向比较活跃且形成重要文化影响的时代。中原王朝与南洋地区的贸易,据班固记述,“俱入海市明珠、璧流离、奇石异物,赍黄金杂缯而往。所至国皆禀食为耦,蛮夷贾船,转送致之。”海路航行者携带“杂缯”而往,体现了当时“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流内容。所谓“蛮夷贾船”,则体现了远航船队船主与水手民族构成的复杂。而南越人,当时也被中原人看作“蛮夷”。南越木简出现“船”字简文,如“船□╱”(简136)(据《南越木简》释文凡例,木简残断,以╱号表示;文字无法释读,以□表示)、“╱广于故船四分”(简021-2)等,或许也保留了有关当时南越船队海上活动的片段记忆。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南越木简简文有涉及“苑”(简003,简084)的内容。关于苑囿这种因君王独占而客观形成的事实上的“自然保护区”,保留了栽植珍果异木的文字记录。如:“壶枣一木第九十四,实九百八十六枚”(简068)、“壶枣一木第百,实三百一十五枚”(069)、“又高平甘枣一木第卌三,实八百廿八枚”(简090)、“╱实六十九枚╱”(简060),以及“杨楳”(简156)等。整理者认为,“杨楳即杨梅”(第84页,第152页)。简文“下鸟”(简103),说明有类似里耶秦简“捕羽”的做法及驯养珍禽的行为。简文“野雄鸡六”(简072)、“野雉鸡七其六雌一雄”(简073)、“朱劳鸟一╱”(简059-2)等,都是出土文献实证。又如“牡鹿一”(简078)简文,有可能反映出“鹿”的养殖受到重视。在曾经同样属于汉王朝“南边”的长沙国,汉初仍有野生梅花鹿生存(王子今:《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梅花鹿标本的生态史意义》,《古代文明》第2卷,文物出版社2003年6月版)。野生动物在“苑”中自然活动的情形,由南越木简“麋处”(简101)等可以得到证实。简文“诘斥地唐地唐守苑行之不谨鹿死腐”(简084),内容很可能涉及“苑”管理方面事故责任的查处追究。相关内容,《南越木简》编著者认为可以与“睡虎地秦简、龙岗秦简和岳麓秦简中”所见“禁苑律”这种“当时禁苑管理的直接‘文件’”相比照,推定“南越应存在类似的‘禁苑律’‘厩苑律’”(第152页)。南越木简有关苑囿的文字,是直接的中国古代苑囿史料,同时也提供了园林史、生态环境史、人与自然关系史的重要信息,特别值得我们珍视。
南越木简破碎严重,保存状态不好。发掘、保护、整理和研究者经多年持续努力,终于完成了放在我们面前的这部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南越木简》。整理者进行了许多细致的“拼缀”工作。有的简例如简062“为六段拼缀”(第65页),前引简072“为八段拼缀”(第67页),简051为“十碎片拼缀”(第62页)。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在《南越木简》“中编:研究篇”中,于“南越木简研究”题下发表了许多学术新见,多种“鉴定报告”“分析报告”公布了一些有意义的信息。“下编:文字篇”内容为《南越木简文字编》,计14篇409字,另有“不见于《说文》,文十四”,“未识别字,文九十一”,这些汇编起来,也是很好的文字学研究资料。
《光明日报》(2023年08月14日 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