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 6种物质列入易制
2021-06-08 10:11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点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

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

国办函〔2021〕58号

 

公安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海关总署、药监局: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增列α-苯乙酰乙酸甲酯、α-乙酰乙酰苯胺、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酸和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酯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增列苯乙腈、γ-丁内酯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热词搜索: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 重大成就和历史经 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决议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

上一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 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
下一篇: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

友情链接: 新华网 中央纪委监察部 央视网 中国政府网 半月谈 中国经济网 凤凰网 法制日报 人民网 中国网 中青网 光明网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