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监督问效动真碰硬——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监督工作出实招
2022-03-02 11:00    来源:新华网    点击:

 

 执法检查直面问题,推动问题解决、法律实施;专题询问不走过场,答问之间形成工作合力;预决算和审计监督盯紧国家的“钱袋子”,花好人民的每一分钱……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总要求,推动宪法法律全面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行使,人大监督在不断探索中实现提质增效。

  聚焦“国之大者”,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不断拓展和深化的人大监督,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人大力量。

  从交通大国迈向交通强国,需要勠力同心破解难题。

  2021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如何加速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如何进一步深化?推进“铁公水空”多式联运方面还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6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同志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着眼交通运输业发展大局,切中要害,向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询问。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冲击,一些中小微企业出现债务危机,破产案件数量有所上升。同时,随着“双碳”目标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进行,产业结构持续升级,对于通过破产改进资源要素配置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此,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目前修订企业破产法的工作正在进行。完善破产法律制度,对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具有重要意义。

  老百姓牵肠挂肚的急事难事,是人大监督的重点。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动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公平正义是人民所求、民心所向。

  开展公证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监察、执法和司法工作进行监督,体现了以人大监督助推实现公平正义的担当。

  依法监督,让法律制度牙齿有力“咬合”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开展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监督方式。

  一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聚焦“国之大者”和群众关切,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共听取审议24个有关监督工作报告,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2次专题询问,完成7项专题调研。

  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具体举措。

  执法检查组分4个小组赴陕西、上海等8个省(区、市)的26个地市开展检查,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了128个单位,召开20次座谈会。

  从随机抽查到突击暗访,从“点名道姓”到犀利问询,执法检查不讲情面、不走过场,直奔问题、动真碰硬,以刚性手段提升监督实效,变监督压力为改进工作的动力,助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条条对照法律规定进行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每一项执法检查察实情、求实效。与此同时,结合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把执法检查、听取报告、专题询问三种监督形式有机结合,形成人大监督工作的“组合拳”。

  如今,这种从执法检查到听取报告再到专题询问的“全链条式”监督模式运用更加广泛,一次次执法检查的亮剑,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更加有力“咬合”。

  备案审查制度,是为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而确立的一项宪法性制度。

  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法律1921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着力加强主动审查力度,对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逐件开展审查,对审查中发现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等问题的,及时与制定机关沟通,督促解决。

  管好“国家账本”,守护好国有资产

  管好“国家账本”,守护好国有资产,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

  自然资源是国家发展之基、民生之本。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有多少?管理和利用情况如何?

  2021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改革要求,每年坚持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推动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一本本明白账、放心账,让群众真切看到人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迈出坚实步伐。

  2021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完成了修订。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事前”“事中”“事后”审查监督、专题审议、预算联网监督等实践中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预决算、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开展的监督,把公共财政置于阳光之下,彰显人大监督的“刚性本色”。

  一年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宪法法律有效实施,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使职权,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好围绕中心和大局、更好服务国家和人民。

责编:袁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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